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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与思考批发商品流通渠道形式

第一节商品流通渠道的基本内容
在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必然形成商品流通过程。流通渠道则是商品流通过程的表现形式。进人流通领域的商品,通常先要经过批发商业环节,由批发商业媒介成商品交换,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生产同消费之间的经济联系。所以,商品流通渠道的形式,主要是批发商品流通渠道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社会主义的商品流通,应该是多渠道的商品流通。多渠道流通,概括地讲,就是我们的商品流通,要通过不同的经济形式、不同的商品产销形式以及同它相结合的不同的商品购销形式来实观,不能只由专职的社会主义商业部门独家包办,也不能只采取统购、包销等单一的商品购销形式。商品流通渠道采取何种形式,不能单凭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要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建立同多种所有制交换关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商品流通,是促进商品生产,繁荣城乡经济,充分发挥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从总体上看,我国市场的商品流通渠道比较多,流经渠道的商品也能较快地同消费者见面。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基本胜利,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形成之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当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逐步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即社会主义的商品流通渠道,只能由专职的商业部门统一经营,搞地区的独家买卖,而且生产资料所有制公有化的程度愈高愈好,似乎只有这样才算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同时,把历史上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而采用的、后来又由于商品供不应求而发展了的统购、包销等商品购销形式绝对化。这样,便把商品产、供、销之间的直接联系割断了,使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化,商品购销环节扩大化,从而影响了社会再生产的顺畅进行。

实践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必须重视疏通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渠道。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渠道必须是有利于工农业生产发展,有利于满足城乡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归根结底,要看它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是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如果不是这样,脱离客观的经济条件,以公有化程度为标准,取舍商品流通渠道,就一定会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损害。

所以,社会主义的商品流通,不仅要有专职的商业部门经营,还要有工农业生产部门兼职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不能只有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也要有集体所有制的商业和个体商业;不能只有商品统购、包销形式,而要有其他多种的商品购销形式。这些都是多渠道流通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商品产销形式
流通渠道的商品产销形式,包括产销分离、产销结合、产销合一三种形式。

(一)产销分离形式。
产销分离形式系指商品的买卖活动,由商业部门经营。它意味着买卖商品的职能,独立存在于生产部门之外,专门由商业部门来承担。产销分离形式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及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而引起的产销矛盾发展的结果。而当这种产销分离形式一旦出现于社会经济生活中,便充分地显示出,它在促进生产发展,扩大市场商品流通方面的优越性,从而逐步地成为商品产销的主要形式。
历史上产生的由商业部门专职媒介成商品交换的产销分离形式,固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但不能完全取代生产部门自设机构销售本企业部分产品的产销结合形式和同商品本身产销特点相联系以及同城乡劳动者的个体经济相联系的产销合一形式。不同的商品产销形式之间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它们共同组成类似人体血液循环系统的商品流通渠道。我们的任务就在于,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条件出发,研究不同的商品产销形式的作用,以便正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要使不同的商品产销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首先,要充分发挥专职商业部门,主要是发挥批发商业部门在商品流通渠道中的骨干作用,或发挥其类似人体血液循环系统中的大动脉作用。坚持这一条,不仅是由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专门的商业媒介成商品交换,有利于节约社会劳动消耗,有利于加速生产资金周转,促进生产发展,更重要的是,在某些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坚持这一条,有利于通过批发商业部门调节市场商品供需,合理满足全国市场的基本消费需要。

发挥专职的批发商业部门在流通渠道中的骨干作用,必须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批发商业,并要以国营批发商业为主导正确地处理不同所有制商业之间的关系。现阶段,在国民经济中,除了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劳动者的个体经济。与这种社会生产条件相适应,客观上存在着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商业和个体商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产销分离形式。应该使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渠道中的产销分离形式,在国营商业领导下,充分发挥集体所有制商业的助手作用,发挥个体商业的补充作用。

众所周知,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批发商业大部分是国营企业,但也有一部分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企业。这种包括经营批发购销业务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产销分离形式并存的商品流通渠道,对于促进商品生产发展,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可是,自1958年以来,长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习惯于用公有化程度作为衡量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标准,急于改变所有制,搞“升级”、“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大撤大并网点。集体所有制的商业企业成了限制、改造的对象,个体商业则作为“资本主义尾巴”逐步被割掉了。结果,商业、饮食业网点商业部系统的网点减少了。这种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变生产关系的做法,严重地损害了我国商品流通渠道的正常发展。

其实,在商品流通渠道中,发展不同所有制形式商业,既要有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又要有主要经营零售、部分经营批发业务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社商业和个体商业,这在我国现有的经济条件下,是有其客观的必然性的。
首先,有主要经营零售、部分经营批发业务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参加的商品流通渠道,比只有国营商业一家,更能适应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要求。消费者购买日常需要的商品,要求距离近,挑选方便。为适应这一特点,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宜多,网点分布宜广。大多数集体所有制的商业企业规模不大,经营灵活,便于管理,因而发展集体所有制商业,并通过个体商业做必要的补充,有利于使商业网点深入居民区,更加接近消费者,有利于活跃人民的经济生活。

其次,有主要经营零售、部分经营批发业务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参加的商品流通渠道,比只有国营商业一家,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解决社会待业人员,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不仅是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所必需的,也是保证社会安定必不可少的条件。商业是吸收社会就业人员的一个重要国民经济部门。我国的商业人员较少,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国人口大致1%,约占在业职工人数的10%。一些西方国家的商业服务人员占全国总人口和就业人口比重,都比较高。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各国有自己的国情,指标的计算口径也不一样①,不宜硬性对比。但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家务劳
①西方国家把服务业分成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服务业包括除直接物质生产部门以外的所有部门,如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政府阢关等。这里的服务业系指狭义的服务业。狭义的服务业,各国的分类统计口径也不一致。美国的狭义服务业包括旅游业,各种修理服务,动的逐步社会化,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在全国人口和社会就业人员中的比重将会逐步增加,这是一种发展趋势。而通过发展集体所有制商业吸收社会就业人员,一则投资少、见效快;二则可满足社会需要,三则广开就业门路,减轻国家安排负担。发展个体商贩,只要管理得当,大致可取得同样的效果。

最后,有主要经营零售、部分经营批发业务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参加的商品流通渠道,适应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和个人家庭副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小商品生产发展。

经过二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总结,现在各地都开始重视恢复与发展集体所有制商业和个体商业,发挥它们在商品流通渠道中的作用。这类新发展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主要是零售企业,但也有部分是批发企业或批零业务兼营的企业。至于个体商业,绝大部分是属于零售网点,有一部分商贩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从事批发购销业务活动。电影等文娱活动、医疗际健、法律服务、慈善事业,各种专业性服务、私人住宅服务等。西德的狭义服务业,属私人经营部分包括饭店、旅馆、洗染乙理发,美容、科研、教育、影剧、出版、医疗保健等,属于公营部分包括政府的经济和政策阢构,市政、社会福利和服务于民事的联邦军事人员。日本的狭义服务业包括物品租赁、旅游业、洗染、浴池、娱乐业、医疗保健,社会福利、个人服务(照像、裁缝)、宗教,教育,学术机关、文化团体等。

(二)产销结合形式。
产销结合形式系指生产企业自销产品的形式。生产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有权参加市场交换活动,向直接消费者或零售商业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这样做,有利于产销直接见面,能促使生产部门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这也正是生产企业自销目的之所在。那种把产销结合形式排除在商品流通渠道之外,不允许生产企业自销,是不符合商品多渠道流通的客观要求的。

当然,生产企业自销,必须从企业的具体条件和商品的产销特点出发,不是包办也不可能取代产销分离形式的主导作用。有些生产企业,产品规格复杂,挑选性强,需求变化大,如生产日用小百货、土特产、易腐商品的企业,可以由企业开设新产品展销门市部主要经营零售业务。有的小型企业,其产品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主要对本地销售,也可以由生产企业自销。至于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又供不应求的商品,则仍宜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以利于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全面安排市场,满足各方面的消费需要。这类商品一般是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商品,因而只有在完成国家统购、计划收购或派购任务之后,方可自销。

搞好企业自销,必须明确生产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不能脱离生产而专门去从事商品的买卖活动。否则,生产企业就不成其为生产企业,而转化戍商业企业了。正是如此,生产企业自销,必须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的产品。有的生产企业对产品销售权理解不当,任意扩大自销范围,什么商品紧俏:奸销,就自销什么商品。这样的自销,达不到生产企业自销的目的,不符合社会生产节约时间规律的客观要求,因而是不正确的。

搞好生产企业自销,还必须服从市场的统一管理,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凡属国家规定收取票证的商品就要按规定收取票证,规定要财政部门审批的控制商品就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能借故不收或少收票证来推销商品,更不能因商品紧俏就涨价,滞销就降价。、对于因生产自销而取得的商业利润,;应单独核算,按规定上缴国家。这是因为:第一,它不属于生产企业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创造的利润,故不能同生产企业的其他经济收益混同在一起,否则,便不宜正确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第二,在同等劳动量的条件下,一些不能搞自销业务的生产企业取得的盈利,会少于搞自销业务的生产企业,·因而,如果不单独核算、按规定上缴因自销而取得的商业利润,还会使生产企业之间出现苦乐不均,从企业、企业职工的物质利益上讲,也是不公正的。

(三)产销合一形式。
在商品产销形式中,还有一种同商品本身的产销特点密切相联的产销合一形式。比如,有的专业性强的全国性联合企业,可以办成产销合一的公司,把原料收购、生产和内外销批发业务统一管起来,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销售,以便灵活地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需求。某些品种式样复杂,消费需要变化快的商品,也可以办成前店后厂、自产自销、产销合一形式的企业,如上海市的大部分服装店就属于这种类型的企业。一般地讲,服装具有挑选性强、工艺性强、地区性强、季节性强、可比性强(可以买料加工,买料自做,对价格、工艺、造型、式样消费者都要比较)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服装的经营形式适宜产销一体,边产边销,不宜大批量地批发供应。否则,容易产生一方面大量积压,另一方面大量脱销。上海在五十年代时,服装批发供应占市场销售50%以上,带来的后果是人们衣着“一个面孔”,式样单调,库存积压。目前年销售量几千万件,大多是服装店现做现卖,或由顾客“点菜下锅,小锅单炒",批发供应只占服装供应的蝎%。这是一条很好的经验。

农村人民公社社队和社员个人通过农贸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也是产销合一形式之一。这是一种古老的产销合一形式,它在历史上经历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不同社会经济形态,至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并在商品流通渠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要搞活人民经济生活,就要重视农贸市场,正确地认识和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商品购销形式
商品购销形式是流通渠道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商品产销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果说,商品产销形式主要是说明商品流通渠道包括哪一些参加者以及他们在流通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那么,商品购销形式主要是回答,不同的参加者采取什么样的商品买卖形式,才有利于适应市场需要,使商品从生产领域迅速地通过流通渠道流向消费领域,送到城乡消费者手里,或者,从生产领域迅速地通过流通渠道送到生产消费用户手里。

流通渠道的商品购销形式是产销矛盾运动的结果和表现。现阶学,我国的商品购销形式,就生活资料来讲,属于购买方面的主要有:国家统购、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批代销,属于销售方面的主要有:商品供应会议、商品补货会议、物资交流会、商品展销会、购销结合的贸易中心、贸易货栈等。不同的商品购销形式涉及到流通渠道参加者之间的关系。因此,确定商品的购销形式要符合商品产销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正确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这是活跃商品流通渠道,搞好市场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要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逐步加强企业之间横的交换关系,使产销或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灵活结合。

长期以来,我们采取的商品购销形式,主要是统购、包销。由于采取商品统啕、包销形式,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纵的联系。例如,属于统购、包销的日用工业品,一般先由生产部门的主管部同商业部门的王管部衔接计划,经日家审批后分别向本系统下达。商业部门向本系统下达的训‘划,采取逐级召开供应会议平衡衔接商品花色、品种,商品收购指标最后下达到批发站。与此同时,生产部门向本系统下达生产计划和原材料供应计划,商品生产指标最后下达到工业公司或生产企业,并由批发站同工业公司或生产:企业对口协商落实。采取这种商品购销形式,商业部门内部各级批发站之间的经济联系,也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商品分配关系。批发站经营的商品,及其购销对象、活动范困,都是固定的。企业之间缺乏横的联系。

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在生产的增长赶不上消费需要增长的条件下,采取商品统购、包销的购销形式,固然是解决满足生产需要和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但是,应该看到,采取这种商品购销形式不利于促使企业为市场需要而生产,不利于把市场搞活。为此,应该适应产销矛盾运动的发展,研究改进商品统购、包销形式的具体办法,例如把工业品包销改为计划收购,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部分工业企业可以白销。这就有利于调动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有利于发挥包销形式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就要在研究改进统购、包销形式的同时,充分发挥订购、选购等不同的商品购销形式的作用,调动企业购销商品的积极性、主动性。怎样做才有利于发挥不同商品购销形式的作用呢?

第一,要根据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的变化并随着商品供求情况的好转,逐步地、适当地缩小一、二类商品的范围,扩大三类商品的范围。与之相适应,则宜有计划地、稳步地缩小指令性计划商品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商品和其他自由选购商品的范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农业,轻纺工业生产迅速发展,重工业同农业、轻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逐步协调一致,人民的消费水平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矛盾日趋缓和,形势愈来愈好。在这种情况下,指令性计划商品的范围也有所缩小。这就为充分发挥不同商品购销形式的积极作用,活跃日用消费品市场,扩大流通渠道提供了重要条件。
第二,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逐步改变用行政办法规定的各级批发站之间层层转售的分工界限。多年来,我国的商业批发站,根据其在市场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地位、承担的具体任务和隶属关系不同,分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各级批发站之间的传统的商品交换方式①是:二级站只能从规定的一级站购进商品,三级站只能从规定的二级站购进商品,中小型零售企业只能从规定的三级站购进商品。从商品供应来讲,也是如此,即一级站只向规定的二级站供应商品,二级站只向规定的三级站供应商品,三级站只向自己供应范围内的零售企业供应商品。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产生地区批发商业独家经营,不利于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同时,在同一城市,也容易出现二级站购进商品再转售给三级站,增加了中间流转环节。要避免产生这类弊病,就应该逐步打破地区界限,允许各级批发站跨地区经营,有些便于经营的商品也可以跨行业经营。

我国幅员辽阔,日用工业晶生产力布局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少数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天津、广州、北京、沈阳等。根据这一特点,设置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②把商品从生产领域逐步
①这里系指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之间购销一、二类商品。
②这里的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是从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地位区分的,即一级站为商品集中产地的批发站,二级站为商品中转地的批发站,三级站为商品消费地的批发站:不是从隶属关系即属于商业部,省(市,自治区),市(县)而区分的。转移到消费领域,是符合商品流通过程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因为进入零售企业的商品,不可能都有条件直接从集中产地的批发站购进,总要有集中产地批发站、中转地批发站;;销地批发站的区别。通过各级批发站之间的转售,使商品的购销活动逐步适应零售企业勤进快销的经营要求。问题在于,不能以此为借口,而使处于流通过程中的商品都要依次经过各级批发商品流转环节。那样做,是不符合商品流通的客观要求的,是没有打破地区界限的结果。

要打破地区界限,允许各级批发站跨地区经营,就要在价格管理上做必要的调整。应该在市场零售价格不动的前提下,改变各级批发站分别取得回扣率或加价率的规定,而把减少流转环节的好处由购销双方取得;或者可以把按对象批发回扣率或加价率改为按批量批发回扣率,这样,多余的、靠办理中间流转环节手续取得利润的批发站便可能过不下去,就会促使它去搞联合,或者同其他企业合并,从而有利于实现商品流通多渠道,少环节的战略方针。

第三,要调整批发机构,把批发机构划细划小,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公司和专业商店。我国当前的批发商业企业,存在着一大、二粗、三少的特点,大是业务量大,粗是分工粗,少是网点数量少。因而批发机构必须调整。调整批发机构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涉及面广,难度大,特别是还要受到财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因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的隶属关系不同,它们的利润分别上缴各级财政部门,这就容易对各级商业主管部门主动撤并自己隶属的不合理的批发机构,产生不利影响。所以,调整批发机构应同改革商业财务体制和管理办法结合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部分零售商业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开始试点以税代利,以所得税解缴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不再以利润分别上缴企业主管商业部门。尽管各地采用的具体办法不完全相同,但总的来看,效果都是比较好的。参加试点的企业大都收到了商品销售额扩大,流通费用水平下降,经济效益提高的效果。企业实现的利润增加部分,大部分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企业所得也增加了,对国家、企业都有利。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改进企业同上级主管商业行政部门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可以排除一些机构调整的干扰。由此可见,以税代利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批发商业企业承担的具体任务同零售商业企业不同,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因而批发商业企业实行以税代利的步骤和方式同零售商业企业可以有所区别。然而,应该实行以税代利,并通过实行以税代利来推动批发商业机构的调整,这一点是一致的。

调整批发商业机构宜按商品进行分工,经营范围划细,搞专业化经营。可以设想,现有的名义上是商品分工实际上是以按地区分工为主的一、二、三级批发站,将来可能要走向联合,有的要走向合一。在联合或合一的同时,分工划细,形成若干个专业批发公司或批发商店,发挥自己的经营特色。在这方面上海灯具总店的改革,给人们以有益的启示。这个灯具总店是在上海交电站和上海市交电公司经营照明设备和灯具两类小商品的部门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经营原来的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业务并兼营零售业务。灯具总店成立不到一年时间,经营的品种就比合并前增加30%以上,营业额增长25%以上。上海灯具总店能如此迅速地取得这样明显的经济效益,概括起来看,主要原因是:(土)商品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原来由一级站、市公司经营时,这类商品处于次要地位,现在上升到主要地位,受到了足够的重视,(2)业务集中,便于精益求精;(3)经营更加灵活,过去只能从上海产地进货和向规定的供应区组织供应,现在则可以从全国各地进货,面向全国供应。有了这三条,经营三类商品的批发流通渠道就活起来了。

有的同志主张,调整批发机构按计划商品和计划外商品分工,计划商品如由中转地批发站经营,其他的商品由有关的贸易中心或销地批发站经营。这样设想,涉及面小一些,变动小一些,阻力小一些,因而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四,批零结合。批发同零售业务分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应以商品:地区、企业的不同特点组织分工,一刀切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长期以来,我们的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基本上是分开经营的。这样做有其历史原因,然而对扩大市场商品流通渠道是不利的。自从扩大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以来,一些有条件的零售企业纷纷自行选择进货对象,直接从外地购进商品。这样做,虽然有些企业由于存在某些盲目购进而影响了商品的正常周转,但从总体上看,对于增加零售企业的经营品种,扩大企业商品流转,以及对于活跃零售市场都起了有益的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销地批发业务,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为了疏通工业晶下乡渠道,经营工业品的销地批发机构宜逐步创造条件下伸到重点集镇,以经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有条件的大中型零售企业,也可以兼营批发,取代一部分现行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这样,既有利于加强批发的力量,搞活批发业务,又有利于调剂余缺,提高零售企业的服务水平。

第五,从生产资料的经营活动特点出发,合理安排生产资料的购销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流通过程中,生产资料流通同生活资料流通不完全相同。参加生产资料交易活动的购买者不是消费者个人,而主要是社会主义生产企业;参加交易活动的目的不是满足生活上的直接消费需要,而是为了适应制造新产品的生产消费需要。因而生产资料流通或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特点,安排生产资料的购销形式必须研究并掌握生产资料经营活动的特点。同生活资料相比,生产资料的经营活动大致存在三方面的特点:
首先,适应市场消费需要的弹性小。许多生活资料在满足个人需要当中可以相互代替,因而弹性大,可是,生产企业同生产企业之间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生产资料购销关系,却适宜固定,不易变动。例如,纺纱厂习惯于采用来自固定地区的棉花,织布厂习惯于采用固定纱厂的纱锭,而很少用别的地区的棉花或别的纱厂的纱锭来代替。如果购销关系变动,则容易影响产品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资料适应市场需要的弹性小或缺乏弹性。

其次,市场消费需要发生变化对企业的连锁反应面大或者说影响面大。在通常情况下,商业企业经销的商品来自于成百上千家生产企业,因而购买者对某种商品的需求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不大;而当生产企业的购买需要发生变动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面就比较大了。例如,印染厂的生产需要发生变动直接影响着织布厂的生产,织布厂的生产需要发生变动又直接影响到纺纱厂的生产。这种连锁反应的影响作用,会随着生产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而愈来愈明显。

最后,生产资料的购买者,一般对其所要购进的产品质量、规格、牌号等特征,有比较全面的商品知识,对所要购进的数量也比较明确,不易受宣传推销的影响。

生产资料经营活动的这些特点表明,生产资料流通客观上要求加强计划性,需要统一地、有计划地安排购销关系,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又要注意灵活性,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以适应不断变动的消费需求。

我国的生产资料流通,分为中央统一分配物资和地方管理物资两部分。中央统一分配物资,主要包括配物资和部管物资,或者说系与国计民生关系十分重大的一类物资;中央统配以外的物资,由地方负责组织供应,统称为地方管理的物资,其中包括属于省、市、自治区计划管理的与国计发生关系比较重大的二类物资和属于由物资部门和商业部门经营的品类繁多的三类物资。

组织生产资料流通,要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的约束和界限,密切纵向和横向之间的联系。为此,应该由物资部门统筹组织,按经济区划设置物资流通中心和网点,注意发挥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做到就地、就近供应,使流通环节尽量减少;要组织各种形式的联合公司或专业公司,充分发挥公司组织物资流通的作用。例如,由国家物资部门领导的联合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经营中央统配的通用物资,由中央主管部门领导的专业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经营中央统配的专用物资,由省、市、自治区领导的联合公司或专业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经营地方管理的物资。

组织生产资料流通,还要采取符合生产资料经营活动特点的不同的购销形式,力求渠道多、环节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破除了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经营生产资料的框框,把依靠行政手段同加强经济管理密切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搞活物资流通的购销形式。主要有:
(土)凭指标或凭票供应。就是属于国家统配的某些供不应求的物资,由国家物资部门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凭统一分配指标或票证就地就近组织供应。其中,对于需要量大、生产比较稳定的企业,可以实行定点、定量直达供应;也可以由需要量大的企业同生产企业之间产需双方挂钩,签定合同,直达供应,或者凭指标、票证到物资部门的供应站选购。
(2)核实供应。就是按照实际需要组织供应,不受分配指标的限制。采取核实供应形式,主要适合于供需大致相适应,但还不能敞开供应的某些国家统配物资。对这类物资实行核实供应,有利于有效地利用现有物资条件,促进生产发展。
(3)改革订货。就是把原来按品种订货指标的限制,改为按实际需要在总分配指标内订货,以便更好地适应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消费需求。
(4)敞开供应。凡是货源充足的国家统配物资和地方管理物资,都可以敞开供应。
(5)生产企业自销。属于物资部门不收购的部分物资允许企业自销。生产企业自销,可以由生产厂与需要厂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供应,也可以成立展销门市部自销。展销门市部,可以由生产企业单独经营,也可以由工厂、物资部门或工厂、商业部门联合经营。
(6)开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就是通过在大、中城市开设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来推销积压物资,并为生产企业推销自销产品。为了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在物资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国家物资部门还准备筹建全国的物资交易中心,利用物资交易中心这种组织形式来开展交换商情,组织订货,展销,承办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以及组织调剂等业务活动。
(7)代销、代批。就是对物资部门和商业部门不收购的物资,企业积压的物资,还可以委托物资部门或商业部门代销、代批,由代销代批单位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以上各种物资购销形式,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生产资料流通的客观要求。不同的购销形式,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不是相互代替的关系。因而确定采用什么购销形式,必须善于从实际出发,并要配合运用。

总括起来讲,要疏通商品流通渠道,除了应该采取不同的商品产销形式外,还必须采取不同的商品购销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渠道顺畅无阻,才能为促进生产发展,满足消费需要开创有利条件。

第四节确定商品流通渠道形式
应注意的基本经济条件
商品流通渠道固然可以通过不同的产销形式和不同的购销形式来实现,然而必须看到,确定何种形式以及怎样处理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则要考虑客观经济条件。其中最基本的经济条件,就是以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基本平衡为基础。例如:在市场商品供需发展相适应的条件下,充分运用生产企业自销和农贸市场等商品产销形式或减少国家计划商品品种,打破批发企业经营活动的地区界限,充分运用选购、订购等商品购销形式,都会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使生产企业生产市场需要的商品,也会推动批发商业加速商品流转,提高为人民生活服务的质量。相反,如果在市场商品供需缺口比较大的情况下,也采取与上述相同的措施,则会扩大产地同销地之间的矛盾,引起地区之间的“经济封锁”,不利于统筹安排统一的国内市场,不利于满足生产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尽管对商品产销形式和商品购销形式的改革势在必行,实行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商品多渠道流通,还须依照市场商品供需条件的变化,逐步推行。
长期以来,在我国市场上一直存在着商品生产增长赶不上需求增长的矛盾,商品供应和需求不能协调一致地发展。应该怎样来认识这一经济现象,如何解决市场上这对基本矛盾呢?

从宏观经济上讲,市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市场商品供需之间是否相适应,取决于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积累和消费以及农、轻、重的比例关系是否适当。一般说来,社会生产的发展状况,一方面影响社会购买力,决定市场商品需求量的大小广另一方面市场商品供应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农业和轻工业生产状况。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农、轻、重比例关系以及同农、轻、重比例关系密切相联的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变化,便决定着市场商品供需比例关系的适应程度和实现程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回顾三十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凡是国民收入中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比例关系的安排符合客观规律要求,农、轻、重协调一致地发展的时候,市场情况就比较好,商品供应与需求的发展便大致相适应,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例如,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生产每年递增189《,农业每年递增4.5%。工业生产的发展,可以说是高速度,农业的发展速度虽赶不上工业,但也不算慢。当时的工农业生产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发展,主要是由于积累和消费以及农、轻、重比例关系的安排基本符合实际,大致协调一致。当然,同农业相比,重工业的发展快了一些(五年期间重工业每年递增25.4%),有些不相适应,但并没有出现比例失调的现象。由于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发展比较协调一致,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得到了逐步改善。反映到市场上,除粮、棉、油尚有缺口,实行定量供应外,其他商品货源充足,供应与需求相适应地增长,社会零售商品流转额五年期间每年递增10.6%。总的来看,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生产增长很快,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群众满意。这是一种情况。反之,如果积累与消费比例安排得脱离客观实际,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把积累率提高到409《以上,重工业连续“大跃进”。结果工业产值增长2.3倍,而农业产值下降了25:《,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商品供需比例也随之失调,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缺口扩大,物价上升,影响了人民的正常经济生活。由此可见,没有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协调一致地发展,便不可能有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相适应发展的局面。

需要指出,市场商品供需是否按比例发展,固然取决于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发展,同时它又是反映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是否协调的标志,是衡量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尺度。正因如此,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的发展比例便应该成为安排、调整积累和消费以及农、轻、重等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依据。

依据市场商品供应与需求的比例关系,安排、调整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就是要把国民经济计划的出发点,建立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先消费、后积累,先生产、后基建,而不是相反。应当指出,这里所说的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不是一般的观念形态上的需求愿望,而是以实现社会购买力为内容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是在正常年景下人民的实际收入逐步有所提高的需求。满足这样的人民消费需要,并以此为出发点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调整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关系,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这样做,市场商品供需之间的比例将会随着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而协调一致地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将切身感受到发展生产带来的好处。而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得到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人民就会更加关心生产的发展,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国民收人。所以,从千头万绪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中,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调整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认真地研究并解决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多年来,我们形成了一种重积累、轻消费的传统观念,片面地认为只有低消费才能高积累,只有限制个人消费才能有高速度,把消费同积累、个人消费同生产消费对立起来。由于这种。左”的观点的影响,使我们在计划综合平衡工作中,一直把国内市场上一再出现的“生产的增长赶不上需要的增长”的现象,视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表现,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以致商品供需缺口不能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取得平衡,还心安理得。其实,这种观点,同社会主义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一目的是相背离的,也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说:“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①列宁在《市场理论问题评述》一文中也明确指出:“生产消费(生产资料的消费)归根到底总是同个人消费联系着,总是以个人消费为转移的。。②同时,这种观点也不符合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并没有证明由于低消费或限制消费而保证了生产的持续高速度。相反,倒是出现过哪一年从农民手里转移过来的积累多了一点,第二年农业生产就相对减产。工业生产的高积累、高指标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后果,大家都是清楚的。如:原来安排a--五”计划期间的积累率为25%左右,后来三年大跃进期间,积累率提高到409《以上(。一五。计划期间为249《),目的是想使我们的工业发展速度加快一些。

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要先安排好市场,再安排基建,要先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关系全国人民安定的问题;这五个字安排好了,大家高兴,国家也可以多积累,多建设。陈云同志也指出,在物资安排上先生活后生产,先生产后基建。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正确的思想没有得到贯彻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指导下,我们大力调整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和农、轻、重比例关系,注意在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础上进行建设,使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同国力相适应。由此我们的市场形势愈来愈好,某些长期供应不足的商品正在逐步出现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趋势。实践表明,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计划,如果切实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做下去,我们不仅能够解决资本主义市场上经常出现的消费的增长赶不上生产增长的矛盾,也能解决社会主义市场上出现的生产的增长赶不上需要增长的矛盾,使我们的市场商品供应和需求,在平衡——不平衡一一新的平衡的矛盾运动中,大大增强计划性。我们的不同商品产销形式和商品购销形式,将会在市场商品供需协调一致发展的过程中,扬长避短,充分显示出其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满足需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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