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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批发商业企业的内外结构

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目前,从宏观经济走势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整体上处于较快上升阶段。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消费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这为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长期宏观环境。

第一节疏通流通渠道与批发企业结构
为了自觉地有计划地建立起符合商品流通客观要求的流通渠道,做到货畅其流,就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解决批发商业企业的结构问题。
在我国商业工作的实践中,或理论研究中,对于疏通流通渠道问题往往首先着眼于增设零售网点。尽管增设零售网点也是疏通流通渠道的必要条件,但零售商业毕竟是商品流通过程的最终环节,它并不是解决流通渠道问题的关键,只有批发商业才是疏通流通渠道的关键环节。

首先,从生产环节来看,就流通条件而言,企业实现再生产的关键在于批发商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任何企业的生产都是为了销售,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因此,实现再生产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把商品销售出去。但由于工业品的产销特点是由集中到分散,即一地生产多地消费、甚至全国消费;还有许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具有季节性,产销之间存在着空间、时间和品种上的背离。因此,虽然有些生产企业可以自销一部分产品,但绝大部分商品的主要部分则仍需以商业为“媒介"。而通过商业推销,尽管有部分零售企业可以实行厂店挂钩,但也很难设想千百万个零售企业都直接由工厂进货,这不仅违背社会分工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业企业所容纳不下的。由此可见,批发商业是实现商品流通的必要环节。工业晶的流通如此,农副产品的流通也是如此。农副产品的产销特点是由分散到集中,必须通过收购,由农业生产者手中集中起来,才能运往城镇、工矿区,供应生产企业加工生产;供应外贸部门出口外销,通过零售企业供应个人消费需要。农副产品的这种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也是批发商业的任务。农副产品的流通,除农村集市贸易和城市农贸市场产消双方直接交换者外,基本上都要通过批发商业环节。总之,只有批发商业渠道畅通,及时收购,积极推销,生产者才能及时实现W——G的形态变化,取得货币资金,支付工人工资,购进原材料,使再生产得以周而复始地进行。否则,没有畅通的批发商业渠道,即使生产出数量足够、花色品种齐全的商品,由于生产者推销不出去,零售企业(总体来看)拿不到货源,不仅消费者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新的生产周期也无从实现,生产的发展就更谈不上了。

其次,从流通领域来看,批发商业是流通的命脉,市场的主宰,谁掌握了批发商业,谁就可以主宰市场。垄断资本集团为垄断市场必须首先控制批发商业,我国建国初期在同私营商业争夺市场的斗争中也首先是掌握批发商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掌握了批发商业,才能掌握雄厚的商品资源,奠定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商品流通、促进生产发展,满足消费需要的物质基础,从而才能使商品流通在以计划调节为主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批发商业在商品流通中的这种地位和作用,客观上就决定了批发渠道畅通是搞活市场的关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以来,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之所以经常出现流通渠道上通下塞、大通小塞、城通乡塞,此地积压彼地脱销,消费者需要的产品不生产,而不需要的产品却照常生产的局面,其中固然原因很多,但在很大程度上是批发渠道单一,独家经营,官商作风,收购是统购包销,供应则是纵向层层分配调拨,商品实体运动又是按行政区划实行一、二、三、零大流转(即供应零售企业的商晶由一级站进到省二级站,再进到县或市三级批发商店或批发部,最后才由三级批发商店或批发部供应零售企业,零售企业才能销售给消费者)所造成的。而零售企业只能是批发供应什么就销售什么,供应多少就销售多少。当然,不可否认,零售商业网点少、人员不足、管理不善也是影响渠道畅通的一个方面,但零售企业毕竟是商品流通中面对消费者的最终环节,类似水渠末端连接的畦田,渠中无水畦田干,批发渠道不畅通,零售网点再多,人员再充足,经营管理再改善,也无济于事。所以,只有批发渠道畅通无阻,把市场搞活,适销对路的商品才能源源不断地流进零售商业网点,零售企业也才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消费需要,从而通过及时销售促进生产发展。

最后,从消费环节来看,消费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但这种作用与反作用,也主要是通过批发商业实现的。一方面,生产决定消费,生产的发展决定着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但另一方面,消费又是生产的目的,生产多少产品,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又必须根据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来安排。而在消费和生产之间的经济联系中,批发商业环节是桥梁,它在生产者面前是消费者的代表,通过与生产者衔接产销计划、签订经济合同和对市场信息的反馈,促使生产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并将商品及时地集中,有计划地分配,经济合理地运往消费区,从而切实满足消费需要,不断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质量。而前些年时常出现的市场畅销的商品零售企业进不来货,市场滞销的商品又堆满零售企业的货架,影响了消费需要,从流通来说,问题也主要出现在批发商业环节。因此,虽然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是零售企业,但批发渠道畅通才是满足消费需要的关键所在。

总之,疏通流通渠道必须紧紧抓住批发商业这个关键环节。但是,就总体来说,批发商品流通不是某一个批发企业所能完成的,而要经由许多批发企业,经过纵横交错的多次流转,才能最终完成。这就形成了批发商业企业结构。所谓批发商业企业结构,就是批发企业在组织商品顺畅流通过程由所必需的经济形式结构、流通环节结构和经营方式结构的总称。如果说疏通流通渠道的关键是批发商业环节,那么建立合理的批发商业企业结构则是疏通流通渠道的先决条件。

因为批发商业企业是批发商品流通的组织者。根据现代经济管理的要求,为了合理地组织商品流通,既要货畅其流,又要经济合理。所谓货畅其流,就是要疏通一条畅行无阻的渠道,把市场搞活,使商品按自然流向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地顺畅流通,防止出现上通下塞、城通乡塞、大通小塞等情况。这在客观上就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结构,并采取多种经营形式,使商品沿着各种渠道,顺畅地由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所谓经济合理,就是商品在由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的过程中,通过尽量少的中间环节,用较少的时间,走较短的路线,花较省的费用,防止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迂回、倒流,也就是速度和费用的统一。商品流通过程中的环节、时间多少和路线的长短,都表现为速度。一般地悦,速度快,则费用少;反之,速度慢,则费用多。要使速度快和费用少能统一起来,就涉及到建立合理的流通环节结构,也涉及到经营形式结构的问题。

商品流通过程的货畅其流和经济合理,是相互制约的,二者不可偏废。其中货畅其流是经济合理的前提,只有货畅其流,才有可能经济合理。因此,在确立批发企业结构时,首先要着眼于货畅其流,把市场搞活,即根据商品顺畅流通的要求,采取疏导的办法,建立渠道畅通的批发企业结构,而不能用堵截的办法使渠道堵塞。堵塞渠道,是违背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的,不仅商品不能顺畅地由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市场不可能搞活,而且还舍破坏生产,影响消费。但同时,货畅其流要受到经济合理的制约,应当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使渠道畅通,活跃市场。因此,在建立批发企业结构时,既要在货畅其流的前提下达到经济合理,又要以经济合理制约货畅其流。如果脱离经济合理的要求,单纯追求货畅其流,势必形成盲目流通,造成市场混乱,甚至破坏计划经济。可见,货畅其流和经济合理的统一,既是合理组织商品流通的基本要求,也是批发企业结构合理化的标志。

但是,商品流通是否既实现了货畅其流,又做到了经济合理,决不应当只是从微观经济来衡量,而应当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考察。在某种情况下,一级站或生产部门的供销机构把大量的某种商品一次直接销售给某零售企业,从供货企业来看,商品流通顺畅,没有经过任何中间环节直达零售企业,所以速度最快,费用也最省。但是从零售企业来看,它虽然把商品程吞”下去了,却因一时销售不掉而不得不为储存这些商品占压资金,增加费用,同时还可能出现此地积压彼地脱销的现象,还可能由于零售企业经营的局限性而调节不灵,没有资金进货。推而广之,就有可能导致渠道堵塞,使整个市场呆滞。因此,必须从整个流通领域着眼,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出发,把货畅其流和经济合理统一起来进行考察,促使批发企业结构合理化,反对任何形式的本位主义和片面观点。

同时,合理组织商品流通,还应当把经济效益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统一起来,即合理的批发企业结构,应当使企业有经济效益的业务活动同宏观经济目标结合起来,在国家统一政策、统一计划指导下,遵循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促进工农业生产服务,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政治方向。矽凡违背党的政策,脱离市场需要,不顾经济调整大局,片面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盲目设置批发机构,使商品迂回、倒流,长期徘徊于批发流通领域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它势必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造成产销脱节,给投机倒把活动以可乘之机。单纯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是资本主义商业的特征,同我国商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是根本不相容的。

第二节批发企业的经济形式结构
建立什么样的批发企业结构,是单一经济形式的结构,还是多种经济形式结构,决不能单凭主观意愿,而必须符合商品流通达到货畅其流、经济合理的客观需要。它反映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商品生产发达的程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就所有制来说,我国批发商业企业基本上是单一结构。实行“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以来,毫无疑义,批发商业仍然必须坚持以国营商业企业为主导的方针。这是因为,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不同,它不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而是处于中间环节的地位,是区域性或全国性商品流通的组织者。批发企业一头联系生产,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一头联系零售企业,并通过零售企业满足市场需要,为人民生活服务。批发企业正是通过。媒介”成生产同消费之间的联系,组织商品在全国范围或地区范围的流通,实现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促进实现宏观经济目标。批发商业是商品流通的命脉,批发企业则是掌握这一命脉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商品生产尚不发达,某些商品还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家只有掌握了批发企业,才能掌握调节市场供求、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的物质基础,才能为商品流通的货畅其流、经济合理创造前提条件。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建立合理的批发企业结构,并坚持以全民所有制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为主导。所谓以全民所有制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为主导,应当是;第一,使商品资源的主要部分掌握在国营批发商业企业手中;第二,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和重要的商品,主要由国营批发商业企业来经营;第三,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国营批发商业部门对整个批发市场负责。这样做,对于在国家计划经济为主的前提下,既要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能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是较为有利的。

批发企业的经济形式结构要坚持以全民所有制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为主导,决不廷意味着批发业务只能由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独家经营。

首先,就生产来说,社会主义工农业生产企业生产的目的都是满足人民的消铅需要。而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千差万别的僻要,生产企业既要生产满足人们有关衣、食、住、行方面基本需要的产品,也应当生产人们为丰富精神生活而需要的产品,同时还应当生产能适应人们各种生活水平需要、使生活更加丰富多采的各种商品和土特产品。毫无疑义,按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工农业生产的这些产品,其主要部分应当由商业部门来收购和推销,但也总还有某些商品是商业部门的收购量满足不了生产企业推销的需要,戎某些商品是商业部门不予收购和推销的,需要生产企业自行销售。

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产销运动的复杂性决定的。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因此,从事工农业产品生产的生产者,既有较现代化的大型国营工业企业和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国营农牧场,也有设备工艺水平不高、为数众多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和手下业企业,还有大量仍沿袭传统耕作方法的集体所有制农村讣队(包括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的生产承包户),以及少量的个体手工业和生产分散、产品数量零散的农村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由于生产者的复杂情况,使所生产的产品规格不等、质量各尹、成本不一,其产品不可能也不需要都纳入国家的直接计划,由国家统一收购、调拨和分配。另一方面,各工农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有大商品,又有小商品;既有地产地销产品,又有面向区域性或全国性的产品,以满足更广阔市场的需要。市场需要是不断变化的,但由于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局限,市场信息往往不能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没有很好利用信息反馈的作用,及时调整生产,生产出市场适销对路的商品。这样,产销之间就常常出现市品数量、花色、式样、规格、质量等方面的矛盾。这种产销两方面的复杂性,致使客观上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商品商业部门因市场供过于求、商业库存又积压而减少收购量;有些商品经选购后尚有剩余;有些地产地销的非计划商品,生产成本较高,由商业部门经营增加了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致使工商双方都无利润;至于品种繁多的小商品,花色多变而生产数量零散,不宜由商业部门集中经营;还有试产中的新产品成本高、质量不稳定、批量少,商业部门不宜经营。在农产品中则有商业部门不经营的某些土特产品;派购、议购后剩余商业部门不继续收购的二、三类农副产品,等等。对这些产品,生产企业仍需继续推销,其中除一部分可以在当地零售以外,还需要开展批发业务,通过疏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实行薄利多销,打开销路,满足外地适销市场的需要,从而有利于维持生产,促进生产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进而发展生产。这就需要设置一定的从事批发经营活动的企业。由于生产企业分属社会主义公有制两种形式,生产部门这些从事批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就分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业供销公司、经理部,国营农牧场供销部,农工商联合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的城市工业经理部、联销公司,农村社队企业联销公司、经理部,农工商联合企业,农村供销社进城设批发企业,还有社队的农副产品长途运销,等等。

其次,从商品销售来看,批发企业把商品销售给零售企业,只是批发商品流通的结束,而不是整个商品流通的终结。只有零售企业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才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最终完成。零售企业是通过商品销售业务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直接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由于商业批发企业是企业结构中的主体,一般来说,零售企业的进货应当主要来自当地批发企业,但由于产销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背离,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商品在花色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同消费需要之间的差异,或批发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失误,以及批发企业无力经营零售企业所需要的全部商品,等等,就会出现当地商业批发企业供应的商品,或花色品种不齐全,或部分商品不对路,或供应不适时,不能充分满足当地市场的需要的情况,因而零售企业仍需直接从当地和外地生产企业(包括生产部门的批发机构)或其他地区商业批发企业组织补充进货,如大中型零售企业除直接从外地进货外,还可以根据周围零售企业的需要从事零批兼营业务;小型零售企业为减少环节,提高经济效益,对外地进货实行联购分销;以及边远农场、深山林区自己组织批发企业供应零售货源;等等。这些从事批发业务活动的企业,就其所有制来说,同上述生产部门从事批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一样,既有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如国营企业、农村供销社企业①、农林部门的企业),也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如城市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街道集体企业、知青企业,农村人民公社商业企业等),还有各种经济形式的联营企业(如国合联蕾企业、批零联营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农商联营企业),等等。

此外,对于三类工业品中的某些小商品和某些农副土特产品,客观上还需要少量个体商贩从事批发贩卖活动。工业晶不仅花色品种繁多,而且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有的是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商品,有的是与国计民生关系比较重要的商品,也有的是属于产值小、品种多、花色品种变化快的小商品。小商品虽小,却是丰富人民生活,满足消费需要所必不可少的。正由于这些商品价值小、品种繁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所以在农村适合于小零售网点和个体商贩分散经营。也正由于它品种繁多、花色式样多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由农村的批发企业、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批发企业完全包下来,供应所有小零售网点和个体商贩。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小商品每个品种的销量有限,各经营者又不宜自己到大中城市直接进货,这样,就需要某些个体商贩到大中城市小商品批发企业或小商品交易市场成批进货,再运到农村小批量地转售给小零售网点和零售小贩,从事个体批发贩卖活动。某些农副产品的情况更是如此。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随着社员劳动积极性的提高,出现了闲散劳动力,他们利用当地资源、气候、环境等有利条件,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城市提供日益丰富的三类小农副产品。由于当地客观条件相同,所以同种商品地产地销的数量有限,又由于它们属于三类小商品,不宜纳入国家直接分配调拨计划,所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只能根据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市场需要和经营能力购销其中一部分,其多余部分仍需要继续推销。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依靠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推销,适应不了生产发展的需要;社员自己推销则会顾此失彼,顾了生产,顾不了推销,忙了推销,又耽误了生产。因此,除了依靠集体贩运外,零星分散的小商品也需要部分个体专业户为城市某些企业代购,或分散收购向城市贩运,通过集体网点和个体商贩供应城市居民。

这样,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需要形成以国营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为主,以生产区域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工农业生产部门的批发企业为辅,以消费区域农林部门的批发企业,国营的、供销社的、各种形式集体所有制的零批兼营、联购分销、联营企业为补充,还有少量个体商贩参加的多种经济形式的批发企业结构。批发企业的这种多经济形式的结构,是在单一渠道满足不了市场上购销活动的客观需要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是商品流通在货畅其流、经济合理的运动中自然形成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有人认为,批发商品流通中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结构,市场就“搞乱了”,因此应严加控制和管理。当然,相对于独家经营来说,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结构会出现一点“乱”的现象,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和加强管理也是必要的,而且从批发商业在流通中的地位来说,对批发也应当严加管理。问题在于,按什么指导方针去管,是堵截,还是疏导。实践证明,堵截是行不通的,是违背市场经济的运动规律的。因为一堵截市场就死,市场一死,就会出现商品流通上下堵塞、左右受阻,生产部门的产品要“寻嫁”,零售企业要找“米”下锅的局面。既给生产和消费带来诸多不便,又给投机倒把活动以可乘之机。堵截是没有出路的,只能是疏导。这里说的疏导,就是对流通渠道进行疏通和弓I导。其办法不外乎:
第一,经济办法。如照章纳税,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制裁;实行按进货经济批量作价的办法,便利各经营者进货;对活跃市场有利而资金不足的正当经营者,给予信贷扶持;等等。
第二,法律办法。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对经营范围、运销地区、价格、税收、管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执行国家政策,遵守法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行政手段。开业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领取营业执照;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总之,通过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办法去疏通、引导和管理,使多种经济形式的批发企业结构的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的轨道,使其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进行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商品交换活动,使渠道畅通,市场活跃,价格稳定,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并在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第三节批发企业的环节结构
商品在批发流通过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环节,才能最后到达零售企业。

商品在批发流通过程中要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是由商品产销在地区上的分离、产销时间的不一致性以及生产专业化同消费需要多样性的矛盾所决定的,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如果否认这种客观必然性,硬要砍掉必要的中间环节,实质上就是否定了批发商业存在的必要性,势必造成商品流通渠道堵塞,商品迂回运输。但是,也应当看到,商品每经过一个中间环节,毕竟需要延长流通时间,这不仅会影响流通速度和增加流通费用,而且最终会影响社会再生产过程和对人们需要的满足程度。因此,减少中间环节,又是商品流通经济合理的客观要求。而为了减少中间环节,使商品流通达到既货畅其流,又经济合理的要求,就必须建立合理的环节结构。所谓环节结构,是指商品流通过程的环节层次以及各层次企业之间的相互经济联系。

合理的环节结构,就商品流通总体来说,其流通环节应当是多层次的;而就一个商品来说,它经过的中间环节应当是最少的。其核心是,如何使商品按经济区域进行流通的问题。

(一)多层次的流通环节。
流通环节的多层次,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资源不同,生产发展水平不平衡,消费习惯和需求特点更是千差万别。因此,一方面,各地区为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其产品必然有的属于地产地销,有的要销往其他地区,也有的甚至要运销全国;而人们需要的多种多样的商品,地方生产又只能满足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需要由其他地区供应,以至由全国供应。另一方面,销往其他地区的产品,不可能都由生产企业或产地批发企业直接供应进货的零售企业,必须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而销往全国各地的产品,情况更是如此;反过来说,人们需要的外地产品、包括全国各地区的产品,当地零售企业同样也不可能都由外地生产企业或产地批发企业直接购进,也必须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这在客观上就不仅需要上下、左右畅通的流通渠道,而且需要多层次的流通环节,使商品由生产领域流向消费领域,就像流水由水库进入干渠、由干渠进入支渠、再由支渠进入毛渠,要经过多层次的分水闸那样,通过多层次的流通环节,即商品流通中的“分水闸”,源源不断地流向全国各消费地,最后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流通环节的层次,决定于经济区域的形成及其相互联系。经济区域,是由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地理交通条件,人们的消费习惯等客观因素而历史地形成的以物资集散地为中心、产供销密切联系着的一定区域。它反映着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联系。这种经济区域,有的以工业生产比较集中的城市为中心联系着周围若干地区;有的以交通枢纽地为中心联系着周围若干地区;也有的是两者的结合体,既是工业生产中心,又是交通枢纽中心。这些生产、交通中心在供求矛盾运动的产销联系中,就形成若干不同范围的经济区域。各种经济区域一般都是以城市为依托,有的以某一大城市为中心联系着若干省、中等城市、地区,县;有的以某一中等城市为中心联系着若干地区、小城市、县,有的以小城市为中心联系着若干县、镇、乡:有的以县城为中心联系着若干镇、乡;有的以集镇为中心联系着农村的若干乡、村;等等。从其构成形式来说,全国分为若干大的经济区域;每个大的经济区域内包括若干中等的经济区域;每个中等的经济区域内又包括若干小的经济区域;每个小的经济区域内还可细分为若干更小的经济区域,于是便形成了多层次的经济区域。与此相适应,组织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批发企业)也应当是多层次的结构,有全国性工业中心的批发企业,有地方工业中心的批发企业,也有以供应零售企业为主要任务的批发企业。从它们之间的相互经济联系来说,应当是既能发生纵的方面的联系,也能发生横的方面的联系;从其数量比例关系来说,应当是上细下粗宝塔式的,即由上而下按一定比例增加。只有这种多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才是适应商品流通客观需要的、既能实现货畅其流又经济合理的批发企业流通环节结构。

必须指出,尽管我国现阶段的流通环节结构也是多层次的,但它并不能适应商品流通货畅其流、经济合理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
第一,我国现阶段的批发企业是按行政层次建立的,行政机构有多少层次,批发企业就有多少层次。虽然对批发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调整改革,但由于市场商品供不应求,批发商业工作的重点是掌握货源,再加上适应按行政区划分配商品的需要,所以工业品除主要集中产地一级站外,便按省、地、市、市区、县的行政层次建立起一套批发机构,农副产品则除了基层社外,也按县、市、地、省的行政层次建立批发机构。尽管对这些批发企业有时以“条条”(专业公司)领导为主,有时以“块块”(地方商业行政机构)领导为主,并且这些年来也撤并了一些按行政区划重叠设置的中转地二级站,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行政区划的束缚,以及依附于商业行政机构,单纯按行政办法管理批发企业的状况。这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搞活市场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第二,由于按行政层次建立批发机构,便产生了同一城市而隶属关系不同的批发机构重叠。批发机构的这种重叠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工业生产集中、商品向全国分配调拨的大城市,二级站与一级站重叠,如经营同类工业晶的批发企业既有直属中央商业部门的一级站,也有隶属于市的二级站,还有面向零售企业的三级批发商店(批发部)。二是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省会,二级站之间重叠,如既有省属的二级站,也有市属二级站。三是在地方工业中心的中等城市,往往又是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则发生地、市批发机构的重叠,如在地区撤销前的一个较长时期内,批发机构是既有隶属于市的二级站,也有隶属于地区的二级站。另外,有的市还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所以在市内还有隶属于县的批发机构。于是在同一城市、经营同类商品的批发机构便有两三套。:由于批发机构重叠,不仅要多占用流动资金,浪费人力,物力,而且往往各自从本行政区的利益出发互相扯皮,造成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影响生产,影响流通。

第三,也正由于按行政层次设置批发机构,所以商品也是按行政层次,实行一、二、三,零大流转。这种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组织商品流通的状况,使批发企业之间只能发生纵向联系,完全切断了横向联系,从而增加了商品流通环节,延长了商品在途时间,增加了流通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负担。

由此可见,为建立起合理的流通环节结构,对现有的批发流通环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调整流通环节的中心问题是调整现行工业晶中转地二级站的设置。如前所述,根据工业品由城市到农村、由集中到分散的特点,我国现行工业晶批发企业的设置采取了三级组织形式,即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批发商店。十级站是中央商业部门直属的企业,设在工业生产集中的大城市,向全国二级站分配、调拨,供应商品。一级站的数量不多,而且是按经济区域设置的。三级批发商店是市、县商业部门所属的企业,设置在接近零售商业网的市区、县城和农村集镇,向零售企业供应商品。二级站则是省、地、市商业部门所属的企业,处于一级站和三级店之间的中间环节,它既收购和供应地方工业产品,也接收和转供一级站经营的商品和由其他二级站分配调拨进来的商品,是批发流通环节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站设置合理与否,是商品流通能否达到货畅其流、’经济合理的关键。现行按行政层次设置的批发企业,造成机构重叠,互相扯皮,也主要在二级站。因此,以改革二级站为中心来改革批发企业的设置,就成为建立合理的流通环节结构的关键。

怎样改革呢?可以作这样设想,
第一,根据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流通的原则,以大中城市为依托,撤并重叠机构,淘汰不符合商品按经济区域流通要求的批发机构。具体来说,大城市的二级站应当与一级站合并,使之成为大经济中心的商业批发公司,它的批发业务活动既要面向全国性的各大经济区域,也要负责所在城市的批发业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在专业分工的范围内,对所在城市和大经济区域的市场进行统筹安排,并可以与全国各经济中心发生业务联系。对于中等城市的二级站,凡是重叠的批发机构,均应调整撤并,使之成为中等经济中心的商业批发公司,既采购地方产品,也可以由各大经济中心的批发公司进货;既负责所在城市的批发供应业务,也向本经济区域分配供应商品,并可以与其他各经济中心发生业务联系:同时,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对所在城市和本经济区的市场进行统筹安排。三级批发商店是组织工业品下乡、商品进入零售网的基层“分水闸”,是疏通流通渠道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尚嫌不足,应适当加强其建设,或在县城、农村重要集镇、交通要道处增设国营批发商店,或建立国合联营的批发商店,或建立一些零售兼批发的供应点,使之成为小经济中心的批发企业,由所在中等经济中心和其他经济中心的批发公司进货,既向国营零售商店、供销社的分销店、队办商店、代购代销店和其他集体商业点供应商品,也向个体商贩供应商品,并要为他们的进货提供方便,以活跃市场,满足消费者需要。

第二,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使批发企业由商业行政部门的附属机构改变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经济组织。商业行政部门仍要进行综合平衡、计划调节,下达商品调拨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各流通环节的业务活动,但不要干预具体业务。具体业务,应完全由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市场需要及其变化,独立自主地进行,当然必须执行国家政策,并保证外调商品任务的完成。
第三,为实现以城市为依托,发挥城市经济中心的作用,可以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改变现行批发企业分为一、二、三级的建制,取消一、二、三级站的名称,按商品分工进行专业划细,并由各专业公司统一管辖,如大经济中心的批发公司以总公司领导为主,中等经济中心的批发公司以省公司(如在省公司所在地)或市公司领导为主,小经济中心的批发商店以县公司领导为主。这样,便以大城市为中心向外辐射,形成多层次的贸易中心,各层次贸易中心的批发企业之间都可以发生纵向和横向经济联系,从而使商品流通过程形成多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使所形成贸易中心的批发企业具有原一、二、三级站的职能。以此达到使商品从城市到乡村按经济区域和自然流向组织流通,既货畅其流,又经济合理,既活跃市场,又保证物价稳定,既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又有利于充分满足消费需要。

对于农产品的批发机构也应改变按行政层次设置机构的状况。可以根据农产品由分散到集中的特点,以城市为中心,采取县、市直接挂钩的形式组织商品流通,或在城市开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由农业生产者、农副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商贩直接进入市场,减少流转环节。
是否可以设想批发商业实行两个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呢?就我国的国情来说,两个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是难以适应商品流通客观需要的。我国现行批发流通环节结构的弊病在于按行政层次设置批发企业,按行政区划组织商品流通,因此各批发企业之间只能按行政层次发生纵向联系,致造成商品流通过程按一、二、三、零大流转,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渠道单一,流通环节多,流转速度慢,阻碍流通,影响生产和消费。所以才需要以大中城市为依托,调整按行政区域设置的重叠批发机构,改革成为以城市为中心的流通环节结构,从而进货企业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能够同任何城市的批发企业发生经济联系,使商品按经济区划和自然流向多渠道、少环节地流通。这样,批发流通环节就不可能是两个层次的结构,而必须是多层次的结构。

就商品流通客观过程的总体来说,商品总是要经过这样的流通过程:首先,在生产领域,需要有产地批发企业组织产品收购,并调拨供应消费区域的批发:企业。没有产地批发企业的收购,大量商品就不可能进入流通领域。其次,在消费区域,又需要有销地批发企业向零售企业供应花色品种齐全的商品,否则零售企业、特别是小零售企业就无从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最后,对于远距离运销、种类复杂的商品来说,在生产区域和消费区域之间还需要有中转批发企业。如上海销往边疆的商品,怎么能设想由上海的批发企业直接供应各县扣:发企业呢?即使是大中城市郊区县的批发企业,完全由产地批发妥:业直接供货也是不可能的,如上海批发企业怎么可能对北京市各区县甚至集镇的所有批发企业直接供应商品呢?因此,尽管在i/,:多情况下,由于进货企业就地就近组织进货,一个商品的批发流通过程可以表现为经过一两个流通环节,但并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的批发商品流通只需要两个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两个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是不能适应我国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的。由于我国经济区域是多层次的,客观上必然要求多层次的批发流通环节结构与其相适应。至于批发企业是否仍沿袭一、二、三级站的名称,那就又当别论了。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多层次的批发企业环节结构,要求每个商品都依次经过每个流通环节。多层次的流通环节结构与商品实体经过多少个环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搞活市场来说,商品流通环节应当是多层次的,以便实现按经济区域多渠道流通;就一个商品来说,其实体移动应当是少环节的,从而可以加速商品流通过程,提高经济效益。

(二)商品实体经过最少的中间环节。
批发流通环节的结构应当是多层次的,但商品实体的运动却应当是少环节的。这样,才能达到既货畅其流,又经济合理。
由于商品流通过程是商品的价值形态变化和商品实体运动统一的过程,因此,商品流通过程的中间环节,按其形成的性质来说,应分为商品流通环节和实物流通环节(或商品运动环节)。

商品流通环节,是指与商品交换有关的各种环节,如按现行管理体制(下同),一级站向工业企业收购商品,然后供应二级站,并进行货款划拨结算;二级站通过同样的业务活动供应三级店,三级店再通过同样的业务活动供应零售商店;等等。商品价值每按货币—商品—货币的形态变换一次,就要增加一个环节,但这种商品价值形态变化的过程是必要的,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如前所述,在我国还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建立合理的商品流通环节结构,是使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加强经济联系,活跃市场,满足消费需要的重要条件。
实物流通环节,是指商品买卖的交易活动结束后,与商品的位置实际转移相关联的环节,如一级站把由生产企业购进的商品集中到所属仓库,经过分类、编配、加工、包装、储存后,调运到二级站仓库;二级站经过仓库业务后,再运到三级店仓库;三级店再按零售企业的需要由仓库不断地进行供应。商品每经过一次储运过程就增加一个中间环节。不过,一定的储运过程也是商品流通正常进行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商流”与“物流”是密切联系着的,“商流”是“物流”的前提,没有“商流”就不会有“物流”,而梯物流”则是实现“商流”的基础,没有“物流”就无从实现“商流”。但是,“商流”和“物流”又是可以分离的,同一商品的流通过程,经过的“商流”环节与“物流”环节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商流”可以是一、二、三、零大流转、而“物流”可以经过三个环节或两个环节,还可以只经过一个环节。有时甚至可以不经过任何“物流”环节,如把商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发运到零售企业。这就在客观上为减少“物流”环节提供了可能性。合理组织商品流通的任务就在于,通过建立合理的流通环节结构,并采取一切措施,尽力减少“物流”环节,使商品在批发流通过程中的实体运动,即由生产企业到零售企业的转移过程中,经过最少的中间环节。

商品流通过程中的“物流”环节多寡,是受许多因素影响的,如:
第一,生产专业化程度,商品供应范围。生产高度专业化,长距离运销,就要相对增加“物流”环节,反之则可以减少。
第二,商品的自然特性。对常年生产季节需要,或季节生产常年;需要的商品,就要相应增加“物流”环节,其他工业晶和鲜活商品,就要减少环节。
第三,消费需求特点。挑选性强的、花色品种复杂的商品,经过的“物流”环节要多一些,种类简单的商品则可以少一些。
第四,零售企业的经营能力。一般来说,如果零售企业每种商品每次进货批量较大,直接向产地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进货时,就可以减少“物流”环节,反之便要增加环节。

批发企业在组织商品流通的实践中,必须从认真分析研究上述因素人手,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符合商品自然流向的购销关系,合理组织商品运输等措施,首先考虑能否由生产企业或产地批发企业把商品直接运到零售企业;如不具备条件时,再考虑一次运到消费区接近零售网的消费区批发企业,如仍不具备条件时,再考虑经过中转批发企业的储运环节;等等。同时,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就厂直拨”、“站台(码头)分拨”、“零担凑整车中转分运”、水陆联运、铁路公路联运等,尽可能精简“物流”环节。以加速商品和资金周转,及时满足市场需要,从而减少商品损失和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增加社会积累。

第四节批发企业的经营形式结构
为合理组织商品流通,达到既货畅其流,又经济合理,不仅需要建立合理的批发企业经济形式结构和流通环节结构,而且需要有适应商品流通发展需要的经营形式结构。批发企业的经营形式结构,是指批发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来保持流通渠道的畅通,把市场搞活,从而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

批发企业的经营形式结构,应当适应发展生产和活跃市场的需要,做到灵活多样。但是,我国批发商业的历史发展则恰恰相反,是由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改变成为单一的经营形式。建国初期,旧中国沿袭下来的私营批发商业尚有上百个行业①,其经营形式有坐商,有行商,有专业经营的,也有综合经营的,有专营批发业务的,也有批零兼营和零批兼营的;有自营,也有信托、牙行,有独资经营的,也有合股经营的;等等。他们为获取更多利润,千方百计地满足生产企业推销商品的需要,为零售企业进货提供方便条件。当然,私营批发商业,特别是同生产有直接联系的大批发商,对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由国营和供销合作社批发商业逐步代替它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对其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不加分析地一概否定,也是不全面的,其好的经营形式还是应当为我所用。同时,回过头来看,如果在国营商业代替了私营大批发商,掌握了产地批发的条件下,不急于对同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二批发和三批发,以及对后来的“经销商”、“代销商”搞过渡,而让其多保留一段时间,也许对活跃市场更有好处。但当时,由于在“左抄的思想指导下,一方面为建立国营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搞一刀切,搞单一的公有制,行业大集中(只有十几个专业公司);另一方面对生产企业的产品实行统购、包销,对下级批发是上拨下卖,单一的经营形式结构。这样,就时常发生流通渠道上下不通,左右受阻的现象,使有些需要推销的商品无人经营,而市场需要的某些商品又无处购买,结果是既影响生产,又不利于消费。很明显,这种单一的经营形式结构,不仅不利于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不利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而且也不利于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为了把市场搞活,保持流通渠道畅通,使货畅其流,更好地促进生产发展,尽最大可能满足市场需要,就必须改变单·一的经营形式结构,建立以商业部门批发企业为主体的多元经营形式结构,即实行专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相结合,主营与兼营相结合、批发企业经营与信托公司(贸易货栈)经营相结合、合同经营与交易市场相结合、独营与联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结构。

(一)专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相结合。
批发企业专业化经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商品种类不断增加,新花色品种不断涌现;另一方面,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的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因此综合经营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广必须进行专业划细,实行专业化经营,即每个批发企业只经营某一类商品(如棉纺织品类,毛纺织品类,化纤纺织晶类,小商品类)或某一种商品(如灯具、纸张、钮扣等)。但是,专业化经营必须与经济核算相统一,做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既能满足市场需要,又可以收抵支,并获得一定盈利。如果——个企业经营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不能维持经济核算时,就应当考虑经营几种或几类商品:如果专业化经营不能自负盈亏时,就应当进行综合经营,即经营有连带性的若干类商品。一般地说,大中型经济中心的批发企业应以专业化经营为主,小型经济中心则以综合经营为主。从总体来看,则是以专业化经营为主,与综合经营相结合。

(二)主营与兼营相结合。
按照商品流通领域的社会分工,批发商业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从事批发商品流通,即由生产企业或其他批发企业购进商品,向零售企业或其他批发企业批售商品,口媒介"成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之间、批发企业与批发企业之间、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之间以及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因此应当主营批发业务。但是,为了直接了解市场需要,以便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使组织的货源适销对路,也应当兼营部分零售业务。批发企业兼营零售业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作为了解市场需要的“窗口”,设专点经营新花色品种试销的零售业务;二是对某些花色品种繁多,顾客购买较少,零售企业经营品种难以齐全的商品,如灯具、乐器,实行批零兼营,营业现场既是批发样品室,又是零售门市部;三是对小商品,为了既便于零售企业进货,又有利于经济核算,则可实行专业化批零兼营;等等。
另外,在某些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城市郊区,为了便于小商店和个体商贩进货,单设批发企业又不利于经济核算时,还可以采取零批兼营的形式,即由某——零售企业统一从批发企业进货,然后向小零售店和个体户进行批发。这是属于主营零售业务兼营批发业务的形式。

(三)批发企业经营与信托公司、贸易货栈经营相结合。
在批发市场上,必须坚持以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为主体来组织整个商品流通,因此就经营形式结构的总体来说,也应当是以批发企业的经营为主体。但是,实践证明,商业批发企业不可能把社会上所有产品统统独揽、包办起来,总还有部分商品不予经营或无力全部经营,如工业企业的副次品、等外品,生产下马积压的产品,社队企业的产品,批发企业需要推销的冷背残次商品、地区性和季节性积压的商品,农产品中的三类小商品和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剩余的一、二类商品等,需要有机构来承担这些商品的购销业务,于是经营工业晶的信托公司和经营农副产品的贸易货栈便应运而生。其特点是综合经营,品种繁杂,凡不适于各专业公司经营的商品它都经营;它经营方式灵活,既自营又代营,既批发又零售;它耳灵、腿长、联系面广,渠道多,环节少,经常在工商、农商、商商之间,产销之间牵线搭桥,供需双方直接成交、结算;它实行浮动价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实践证明,它是一种良好的市场调节形式,对于活跃市场,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满足消费需要,具有商业批发企业所不能代替的重要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和贸易货栈的市场调节作用,也是货畅其流的客观需要。

有人对信托公司和贸易货栈持否定态度,说“搞活了的是它,搞乱了的也是它”。这是不公正的。对任何事物都要分清主流和支流。从总体上看信托公司和贸易货栈对搞活市场的作用必须肯定,活是主流,局部出现的“乱”是支流。同时,对“乱",只要加以正确疏导,如明确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主营与兼营,以主营为主,自营与代营,以代营为主;开业登记,照章纳税,违法者实行经济制裁;遵守国家的物价政策,既有适当灵活性,又不哄抬物价,等等,是完全可以做到活而不乱的。

(四)合同经营与交易市场柑结合。
经济合同是企业之间经济联系的基本形式,不论是批发企业之间的互相进销货,还是向零售企业的供应业务,交易双方都应实行合同制,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组织调拨供应和销售。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经营便成为一种主要经营形式。但是,签订合同时,对交易的品种,规格,式样等不可能规定得十分详尽,因此在具体进货时,仍需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花色、式样;又由于批发企业的发展趋势是专业划细、专业化经营,而三级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多是综合经营,或经营范围与若干个批发企业对口,如由多个企业分头进货则极为不便,所以通过专业交易市场,如文化用品交易市场,日用百货交易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等等集中经营,便成为客观需要。各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在交易市场内展览样品,进行交易活动,既可以方便购货企业进货,又可以收到产供销互相促进,增加花色品种,更好地满足市场需要的效果。同时,从发展来看,计划外进货的比例将逐渐增加,通过交易市场摆出经营的所有样品,并根据市场需要随时补充新品种,更换、淘汰旧品种,不仅能反映生产发展的新趋势,而且可以扩大推销,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另外,农副产品通过交易市场进行批发交易活动,还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加速流通过程,保持商品的鲜活性。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交易市场将是发挥贸易中心作用的重要形式。

(五)独营与联营相结合。
如上所述,在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来,批发商业的进货是统购包销,销货则是上拨下卖,拨什么卖什么,拨多少卖多少,有盈利上缴,有亏损补贴,不需要为经济效益操心,因此经营形式都是独自经营。随着经济调整,管理体制的改革,市场形势发生了变化:从市场需要来看,批发企业经营的某些商品市场上已不需要了,市场需要的某些商品批发企业却没有经营;从进货企业来看,出现了批发企业准备的商品它不需要,它需要的商品批发企业没有准备。这样完全按老办法经营就难以维持了,于是便出现了联营能形式。

联营的目的主要是增加货源,扩大销售。其核心问题是解决利润分配问题。联营的具体方式,可以是工商联营,如对于紧俏商品通过联营密切工商关系,商业向工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解决原料、设备、技术上的困难,促进、引导生产,工业则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挖掘潜力,增加生产,共同为满足市场需要广开货源;对于滞销商品通过联营推销,开拓市场,从而促进生产,改进花色品种,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做到适销对路。也可以是农商联营,如通过联营促进农业生产者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和发展生产,扩大紧缺原料的来源和紧俏商品货源,扩大推销农民急需销售的各种农副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不断变化的消费需要。也可以是批发企业之间联营,如固定供货对象,快货给予优待,呆滞商品加大回扣率;或先进货,卖后付款,卖不完可以退货,以鼓励购货方进货,扩大推销。还可以是批零联营,如批发企业提供货源,零售企业开辟专柜展销,通过扩大宣传,打开销路,扩大推销。通过独营与联营相结合,疏通渠道,增加货源,扩大销售,活跃市场,更好地促进生产发展,满足消费需要,这也是社会主义批发商业的本质特征。

总之,批发企业多元的经营形式结构,是批发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因为广阔的市场是生产发展的前提条件,生产的发展又是满足人们消费需要的物质基础。而只有建立多元的经营形式结构,才能进一步疏通流通渠道,开拓市场,为促进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创造前提条件,也才能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千变万化的消费需要。

文章来源:秘奥软件网,中小企业信息化领跑者!全国咨询热线:400-9908-527_www.mis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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