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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系统剖析服装中纤维成分的“身份证”

据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了解根据法规规定,无论是天然纤维还是化学纤维,标签上都应该标识其属名。在标识化学纤维时,FTC是按照16 CFR Part 303.7和国际标准ISO 2076:1999中列出的纤维名称及相关定义。而纤维成分含量,据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了解则是标签法规规定仅需对纱线、织物、服装和其它家用产品中的纤维成分进行标识,如果产品中含有非纤维物质,如塑料、玻璃、木材、金属或皮革,则不需在标签中列出。

日前,曾报道了石狮一千多个纺织品货柜因部分产品吊牌标准成分不符而滞留沙特海关。近日,中国质检网又报道了某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出口服装进行检验时,发现其包装袋上印刷的纤维成分是65%涤纶、35%棉。[据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了解纺织产品中含量为5%或以上的纤维应使用纤维的通用名称,例如:cotton(棉)、rayon(粘胶纤维)、silk(丝)、linen(亚麻)、nylon(尼龙)标识]
产品标识是产品的“身份证”,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产品,作出质量承诺,说明产品出处、特征、安全、使用、警示等5大功能。灵秀某外贸公司负责人告诉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业者,产品标识对消费者购买及使用产品起指导作用,其内容应与产品实际相一致。生产者对产品标识内容必须履行诚信的责任和公开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服装管理系统业者采访中,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业者,他们在日常检验监管中经常发现,一些出口生产企业虽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充分关注,但对产品标识内容,特别是贴牌产品标识内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把关不严或无原则地满足客户要求的现象,为出口产品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进而影响了“中国制造”声誉,同时也为不经意的损失埋下了“伏笔”。
连日来,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业者深入我市宝盖、灵秀、凤里等部分纺织服装企业了解到,按客户要求标示吊牌内容的企业还不在少数。宝盖一纺织服装企业负责人对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业者苦笑着说,真正能够按要求和标准标示的企业或产品并不多。以做外贸为例,如果不乖乖地按照客户的要求对吊牌进行标示,他们就有权力说你违反合同,不但要吃官司,还要赔钱。再退一步说,也很少听说每位消费者都会较真的,而且有些国家的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也没有硬性要检查吊牌标识。这样的单如果你不接,别人也会接过去。
在此,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负责人及秘奥服装管理系统业者提醒辖区广大出口服装企业,产品纤维成分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内容应予充分关注,确保标识内容与产品本身的一致性,正确标注纤维种类及含量比例,谨防陷入涉嫌欺诈陷阱。

小贴士:
据秘奥服装管理系统悉,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纤维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标;二是纤维标注名称与产品实际不符;三是唛标纤维成分与合同标示成分不符。

文章来源:秘奥软件网,中小企业信息化领跑者!全国咨询热线:400-9908-527_www.mis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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